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之一,律师证号060101111278。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,学士学位。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,2002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院,在职法学研究生。多年来办案数量加大,办案质量提高,经验愈加丰富。10年来从基础的民事的婚姻,继承,交通事故,人身损害等案件做起,坚守诚信为本,据理维权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利。10年磨剑,10年的努力,已经培养自己的专业特长,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辩护;各个领域中合同纠纷的案件;尤其是建筑施工合同纠纷。10年来处理大小案件500余起。得到委托人的好评,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的经济利益。成功案例有:1、王某等人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涉案金额10348275元,见(2006)沈刑(2)初字第20号判决书。2、李某无罪辩护成功案。3、马某故意伤害致死案,见(2008)沈刑一初字第19号判决。4、谷某房屋确权案,见(2005)和平房初字第812号民事判决书。5、郑某交通损害民事赔偿80多万(4级伤残),见(2007)和民权初字第2445号民事判决书。以及东房俪城施工纠纷案等。诚信是金,信是立人之本,信是立业之基,您如果需法律帮助就拨打本人电话:13940112635吧!约见面吧。